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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銀行開戶需要的業務證明和地址證明是什么?
香港銀行開戶需要的業務證明和地址證明是什么?
想在香港銀行開戶的話是必須提供業務證明和地址證明的,沒有的話人家可不會理你,那么哪些材料可以當做業務證明和地址證明材料呢?
地址證明,如:近3個月的水電費單、話費清單、信用卡消費月結單(只要是第三方機構寄出的,文檔上有董事/股東的姓名和地址就可以),另外居住證、房產證、駕駛證也可以作為地址證明,但是身份證和戶口本是不能當作地址證明使用的。
業務證明,如:近3個月內的購銷合同、交易發票、發貨單、與客戶達成交易協議的郵件記錄等。這些不一定是以香港公司名義簽訂的,只要是以董事/股東名義負責洽談簽署的都可以。
如果目前資料無法準備好,千百年小編建議可以先在大陸內資銀行(如平安、浦發、交行和招行)先開戶使用,等公司有業務了,相關資料能補齊后再到香港銀行開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