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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銷了申請的商標應該如何處理?
如果商標是以公司名義申請的,由于某些原因導致公司注銷了,可是商標還在申請,或者是已經申請下來的商標,該如何處理,今天和千百年小編一起來了解下公司注銷了申請的商標應該如何處理?僅供參考!
公司可以自注銷之日起1年內辦理相關轉讓手續。
因公司已注銷,法人已不存在,辦理轉讓,轉讓人都以清算組織的名義辦理轉讓。(《公司法》相關規定,公司注銷應成立清算組辦理相關清算手續)
以清算組織名義辦理轉讓手續應提供以下材料:
1、該公司成立清算組的相關證明;(如法院判決成立清算組織等)2、轉讓申請書(轉讓人由清算組織蓋章)、委托書(由受讓人簽章)、委托人的相關證件
二、商標的處理方式
1、歸股東所有:
對遺忘處置的公司資產,在公司注銷后,應歸其股東共同所有;其股東在承繼公司資產的范圍內,繼續對該公司未清償的債務承擔責任。
2、轉到個人名下:
可以將商標通過商標轉讓的方式轉到個人名下,以便后續使用或其他方式使用。
3、轉到其他公司:
如果企業還有其他公司的話,可以轉讓到其他公司的名下。
4、出售商標:
商標擁有價值,企業可以通過商標轉讓的方式,在公司注銷之前出售商標。
5、商標移轉:
比如企業合并、分立或改制后的權利義務承繼者,該企業注銷后承繼其權利義務的股東或投資者,以及依法院裁定強制執行移轉給新的權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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