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本身是有風險的,無論是選擇代理機構進行商標注冊,還是選擇獨立申請。
來說說商標注冊前后全過程會造成的一些誤區吧!
先申請,再注冊。
我國《商標法》第九條要求:“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具有明顯特征,易于識別,并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利益相沖突?!?/p>
這一要求說明了我國在商標權屬評估中實行“注冊在先”的標準,即商標的專利權屬于按規定首先申請注冊和核準的商標申請人。
有些公司或者我本人急需申請商標,很有可能會“先申請,再注冊”。
“先申請后注冊”的安全隱患在于,未注冊商標雖然可以申請,但如果發生商標糾紛,法律法規會維護“先注冊”一方的合法權利。
法定代表人登記、企業申請。
“法定代表人注冊,企業申請”是公司在注冊申請商標時容易陷入的誤區,主要表現在商標是法人申請注冊,但企業免費申請,不需要辦理一切手續。
如果企業由幾個股東共同創立和經營,一旦公司法人退出“離隊”,企業被禁止申請原商標,或者公司法人要求企業每年支付巨額商標許可服務費,企業可能會受到很大的損害。
因此,建議有上述問題的公司盡快將商標轉讓給公司,以免留下后遺癥。
違反規定。
違規申請也是商標申請全過程中的常見錯誤。
商標申請應當嚴格按照商標注冊證核準的產品或者服務分類申請。有些違反規定的申請必須重新注冊,未經注冊不能作為注冊商標使用。
商標違規申請的安全隱患:一是商標申請不予維持;第二,不僅有侵權的可能,而且一旦發生侵權,要承擔的義務也不會太大或者太小。
自主變更商標注冊信息的內容。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要求:“商標注冊人在申請注冊商標的全過程中,獨立變更注冊商標、注冊人名稱、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區域市場監督管理辦法單位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p>
字體樣式、圖案設計、注冊人姓名、地址等重要信息發生變化后,商標申請人沒有到商標局進行商標變更,也是我們在商標申請中的誤區之一。
這類商標申請人認為:“商標是我的,我愛怎么用就怎么用?!北娝苤?,商標注冊信息內容發生變更而不去商標局辦理商標變更的,商標可能會被商標局撤銷。
商標申請許可未備案。
《商標法》第四十三條要求:“被許可使用注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將其商標使用許可情況報商標局備案,商標局予以公告。商標申請許可未備案,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p>
說白了,對“不可抗拒的善意第三人”的簡單理解是,如果商標申請許可合同尚未備案,許可人將商標再次許可給第三人,而第三人不知道該商標已被授權向他人申請的狀態,那么原許可申請合同不能約束其申請商標。
公司許可他人申請注冊商標,必須到商標局備案。否則,未來一旦出現與商標許可相關的糾紛案件,法律法規將站在無過錯方的立場,適用無過錯方的要求。
商標注冊成功后,一切順利。
《商標法》第四十條要求:“注冊商標合理使用期滿,必須重新申請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申請商標續展;如果在此期間不能申請,可以延長貸款六個月。每次商標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上一商標合理期滿后的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商標續展手續的,注銷該注冊商標?!?/p>
有些公司由于忽視管理方法,注冊商標到期后未能續展,很可能被商標局撤銷。這也是我們日常應用商標的誤區之一。
為了更好更強的維護商標,建議我們指派專職人員進行商標管理辦法,對即將到期的商標立即續展。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要求:“注冊商標成為核準申請產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未經書面通知連續三年不申請的,所有企業或者其本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注銷該注冊商標。
商標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作出決定。特殊情況確需增加的,經國務院辦公廳市場監督管理辦法股許可,可以增加三個月?!肮緸榱烁玫乇Wo其主要商標,注冊了很多防御商標,但該商標至今未被申請,導致該商標被“撤三”。
因此,企業在成功注冊商標后,需要盡快使用這些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