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國外開了一家公司。如果我想在我習慣居住的地方附近開一家分公司,那么我們需要知道在東莞注冊分公司的流程細節。但與子公司不同,分公司相對簡單,所以普通企業會選擇在其他市區辦理分公司。那我們來解釋一下東莞分公司的注冊流程,以及東莞分公司和所謂子公司的區別。
外地公司在東莞注冊分公司辦理流程和區別一、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區別。
1、不同的建立方式。
(一)子公司由一名股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兩名以上股東按照《公司法》規定的公司設立條件和方式投資設立;
(二)總公司向當地工商部門申請在住所以外設立。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機構,應在公司授權范圍內獨立開展經營活動。
2.法律地位不同。
(1)、子公司雖受母公司實際控制,但作為法人具有獨立人格。從工商部門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有自己的公司名稱和章程,以自己的名義開展經營活動;
(2)分公司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盡管它有& ldquo公司& rdquo話,但它不是一家真正的公司。它沒有自己的章程。
3.不同的責任。
(1)子公司以自有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與母公司無關。除出資人(即子公司各股東)虛假出資或已抽逃資金,公司人格被否認外,債權人不得向出資人追償未支付部分;
(2)分支機構業務發展過程中債務無法履行時,債權人可以請求設立公司(總公司)承擔清償義務,提起訴訟時,設立公司可以直接列為共同被告要求承擔責任。
第二,注冊分支機構的流程。
1.總行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2.總行國家和地方稅務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加蓋公章;(不需要三證。)
3.總行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加蓋公章;(不需要三證。)
4.加蓋公章的總行章程復印件;
5.企業數字證書、企業數字證書及總行公章;
6.分支機構負責人的數字證書;
7.如果總公司是外國企業;(現場預約無需數字證書)
注冊分支機構的過程:
1.批準公司名稱;
2.制定公司章程;
3.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如有必要)
4.提供工商局要求的資料。
從上面我們可以發現,其實分公司和主體公司的辦理程序和材料有很大的不同,分公司和子公司帶來的法律問題也有所不同。包括如何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