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虛假登記
即各種虛假文件(包括虛假注冊資本證明等。)都是用來騙取注冊的。這是幾乎所有類型吊銷營業執照的常見原因。無論是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公司還是其他類型的企業,以虛假登記或者欺騙手段取得營業執照,情節嚴重的,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二、沒有理由不開業或倒閉。
《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五條、《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均規定:公司成立后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除了《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沒有包括這個,《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和《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明確規定了這個作為吊銷營業執照的理由。
第三,不申請注銷
即企業已經破產或者解散清算但未辦理注銷登記的,可以吊銷營業執照。除了《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沒有規定的,其他企業登記規定都允許以此作為吊銷營業執照的理由。
第四,逃避年檢
企業年檢制度意在每年對企業的經營情況進行檢查,并記錄和公示。是國家管理企業、維護商業秩序的必要手段。大多數國家的企業法都有類似的制度。
企業以虛假手段通過年檢或者根本不參加年檢的,可能會受到吊銷營業執照的處罰。除《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外,其他企業登記規定均以此為吊銷營業執照的理由。做法的標準是,當企業連續兩年不參加年檢,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動詞(verb的縮寫)濫用許可證
許可的對象是特定的,許可的內容是經過特定的審查后專門記錄的。原則上,許可證本身不得用作盈利手段。任何偽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的行為都將實質性地破壞發證秩序,有可能導致吊銷營業執照。這一點,幾乎所有的企業登記條例都有規定。
不及物動詞非法操作
具體分為兩類:一類是超越經營范圍越權經營,規定在《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和《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違反各種法律法規作為吊銷營業執照的理由,在很多法律法規中都有不同的規定,因為具體的違法經營情況明顯不同。
因此,吊銷企業營業執照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工商機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作出處罰決定,并向社會公告。他們履行了法律程序,是合法有效的。
在這種情況下,雖然企業主體資格仍然存在,但其主體資格的意義只是依法組織清算,并在清算結束后辦理注銷登記,而不是隨意恢復經營資格。
一般營業執照都被吊銷了,99%都要注銷。另外,不要混淆取消和撤銷。兩者差別真的很大。必須明確,只有注銷,才是一個公司從無到有的唯一出路。如果企業營業執照不幸被吊銷,也應該走正常的公司注銷流程。因為注銷登記是基于企業的申請,是企業的主動行為,是企業合法退出市場的必由之路。如果注銷過程不正常,公司稅務、企業、股東高管都會被列入黑名單。
所以如果你發現你的營業執照被吊銷了,你最好趕緊去辦理注銷流程,否則后果和不注銷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