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公司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有權從事經營活動。打個通俗的比方,營業執照之于公司,就像身份證之于我們一樣。
日常身份證丟了都要補辦,公司營業執照更不用說了。這里想說一下,如果在公司經營過程中,不小心丟失了營業執照,該怎么辦?僅供參考!
營業執照遺失,必須第一時間補辦;否則公司會失去商機,憑空耽誤業務進度。接下來,我們來介紹一下營業執照換證所需的材料準備和換證步驟:
一、材料準備:
1.遺失營業執照補發/換發申請報告(須法定代表人簽字),注明執照遺失并加蓋企業公章。
2.注冊營業執照遺失并被宣告無效的報紙。
3.營業執照復印件(若公司營業執照全部遺失,無需提交)。
4.企業簽字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應在證書中注明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辦理的事項、辦理權限和授權期限,避免證書被濫用的風險。
5.《公司營業執照補換申請表》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公司營業執照補換申請表》負責人簽字,企業蓋章。
二、更換步驟:
1.報紙辦理:聯系報刊,申請按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名稱變更登記。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遺失,登報聲明:遺失聲明。
2.去工商局辦理掛失手續:
(1) 《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必須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
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加蓋企業公章。
(4)有限責任公司向股東大會提交的股東大會決議會議記錄(公司股東簽名或蓋章);國有獨資公司按《公司法》中的規定和程序(章程)提交國資委決定或董事會決議。加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公章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和董事會決議應當由董事簽字;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向股東提交書面決定,由股東蓋章(法人股東)或簽名(自然人股東)。
5]企業集團的子公司應提交加蓋企業集團母公司印章的《企業集團登記證》復印件;如果是股份制公司,附上企業集團管理機構的同意證明。
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公司名稱須報經批準的,提交相關批準文件或許可證復印件。
營業執照補辦的上述信息比較復雜,如果沒有準備好,可能需要召回并重新配置。營業執照就不用說了,是公司合法經營的標志,還是妥善保管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