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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申請高新技術企業的條件
我國高新技術產業,主要是在上世紀90年代發展起來的,經過多年時間的發展已經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高新技術產業大約占國民經濟比重12%,為國家現代化建設做出了重大貢獻。那么在深圳申請高新技術企業的條件有哪些?達到什么樣的標準才能夠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呢?今天千百年就給大家介紹下,提供參考。
一、概述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又稱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自主核心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注冊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深圳地區的科技型成長型企業,也可申請深圳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如果企業申請的國家高新企業認定或者深圳高新企業認定超過三年時間,可以進行申請高新復審。
二、滿足條件
1、深圳公司注冊成立的時間需要在一年以上;
2、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或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所有權,且達到下列其中一項數量要求:A、發明或者植物新品種2件以上;B、實用新型專利6件以上;C、非簡單改變產品圖案和形狀的外觀設計專利或軟件著作權或者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7件以上;
3、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目錄2016》規定的范圍;
4、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5、滿足收入總額的比例要求:A、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B、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C、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6、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要求;
8、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一、概述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又稱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自主核心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注冊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深圳地區的科技型成長型企業,也可申請深圳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如果企業申請的國家高新企業認定或者深圳高新企業認定超過三年時間,可以進行申請高新復審。
二、滿足條件
1、深圳公司注冊成立的時間需要在一年以上;
2、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或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所有權,且達到下列其中一項數量要求:A、發明或者植物新品種2件以上;B、實用新型專利6件以上;C、非簡單改變產品圖案和形狀的外觀設計專利或軟件著作權或者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7件以上;
3、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目錄2016》規定的范圍;
4、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5、滿足收入總額的比例要求:A、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B、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C、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6、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要求;
8、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