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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注冊公司內地經營零報稅常見的誤區
其實,小編想告訴大家的是香港公司離岸經營可以做零申報,這是一個很常見的誤區。比如有人告訴你說其朋友的香港公司在內地及海外地區經營,一直都是做零申報,并未出現什么問題,就以為香港公司可以在離岸經營的情況下去零申報,并以此作為經驗告訴身邊的朋友,也有不少人是因為缺少相關知識和經驗而受到一些信息的誤導。
但在專業人士看來,香港注冊公司只要是有經營,無論是在本港經營還是非本港經營,均需要向香港稅務局遞交稅務申報材料,并按照稅務局所規定的方式進行做帳報稅。
如果公司沒有任何商業交易,包括任何銀行進出、收取任何收入或支付任何費用,可以申請零申報,一般而言,零申報只適合成立公司后從沒開業營運或已終止業務及準備結業的公司。
另一個常見的錯誤概念是,不做零申報豈不是要交稅嗎?熟悉香港稅務法規的人都知道,香港是按利得稅向公司收稅。所謂利得稅,就是利潤部分去交稅,如果沒有盈利則無需交稅。
其實嚴格說,香港并不存在“零申報”這個說法,通常香港公司注冊成立了,無論是在國內開設了離岸賬戶還是在香港本地開了銀行賬戶,只要銀行有款項進出,不具備做“零申報”的條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