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內資公司經營范圍變更程序:
1)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到縣政府服務中心市場監管窗口。
2)符合要求的,換發《營業執照》。
3)申請人憑《登記決定通知書》登記窗口領取《營業執照》。
二.內資公司BIENG經營范圍所需材料:
1.公司注冊申請(備案)。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3.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變更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復印件。
4.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和決定(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提交文件;股東變更登記不需要本文件,公司章程有其他規定的,以其他規定為準(提供原件)。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的股東會決議。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由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
國有獨資公司向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提交的批準文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提供原件)。
6.變更事項的相關證明文件。
變更經營范圍的,申請登記的公司經營范圍包括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的登記前必須報經批準的事項,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復印件。審批機關單獨批準分公司經營許可經營項目的,公司可以憑分公司許可經營項目的批準文件和證明申請增加相應的經營范圍,但申請增加經營范圍后應標明“(限于分公司經營)”字樣。
上述事項涉及其他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同時申請變更登記,并按照相應的提交材料規范提交相應的材料。
7.公司營業執照正本復印件(未換發“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營業執照的企業,需提交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和副本、稅務登記證正本和副本。原件遺失的,申請人應當提交刊登遺失公告的報紙樣本。)
8.以上提交的材料一式兩份。
注:1。本準則適用于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變更登記。
2.請到縣政府服務中心市場監管窗口領取相關表格。
3.申請和提交的其他申請材料應使用A4紙。
4.提交的材料未注明提交份數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標明“與原件一致”,并由申請人簽字,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蓋公章或者簽名。
5.提交材料涉及簽名,未注明簽名人的,由自然人本人簽名;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