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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零申報的四大誤區
在平時的工作中,大家肯定也聽說過不少零申報的例子。那什么情況下不可以做零申報,怎么樣會被稅務機關查呢?下面就讓牛人島小編為大家了解一下。在稅務機關辦理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當期未發生應稅行為,按照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應向稅務機關辦理零申報手續,并注明當期無應稅事項。通俗地講,納稅申報的所屬期內(如11月申報所屬期為10月份)沒有發生應稅收入(銷售額),同時也沒有應納稅額的情況,稱為零申報。需要注意的是連續三個月零申報或者一年內零申報屬于異常申報,列入重點關注對象。誤區一:不用繳納稅款=零申報如果公司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當月銷售收入可以享受小微企業增值稅免稅的優惠政策,在申報時是不可以做零申報的;正確的申報方式是企業在享受優惠政策的同時應向稅務機關如實申報,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第10欄次如實填寫享受免稅優惠的數額。誤區二:當期未發生收入做零申報如果公司新開業,沒有發生收入,當已經發生進項稅,也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也是不可以做零申報的;正確的申報方式是在增值稅申報表對應的銷售額欄次填寫“0”,并將當期已認證的進項稅額填入申報表中相關欄次,產生期末留抵稅額留待下期繼續抵扣。誤區三:免稅收入做零申報如果公司從事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務的小規模納稅人已按相關規定辦理了增值稅減免稅備案,當期銷售額全部符合免稅條件的話,這種情況也是不可以做零申報的;正確的申報方式是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第12欄次如實填寫享受免稅優惠的數額。誤區四:已繳納稅款做零申報如果公司為小規模納稅人,當期銷售收入根據客戶要求去稅務機關代開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并繳納了稅款,這種情況是不可以簡單地進行零申報處理。正確的處理方式是在申報表相關欄次如實填寫銷售收入,網上申報系統會自動生成企業已經繳納的稅款從而進行沖減。如果當期有收入及應納稅款卻辦理零申報,屬于偷稅行為,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有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以上就是關于零申報的四大誤區,大家一定要謹慎對待;許多公司因為平時不實申報出現了不少問題,引起了一系列不好的影響。對于企業的零申報問題,建議在會計業務方面選擇代理記賬服務。正確規避風險,納稅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