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資企業法人變更分為中外合資獨資企業法人變更和中外合資合伙企業法人變更兩種情況。
個人獨資企業,簡稱獨資企業,是指由自然人以投資者所有的資產投資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個人獨資企業是一種非常古老的企業形式,在商業經營中仍然廣泛使用。其典型特征是個人投資、個人經營。個人承擔自己的盈虧和風險,屬于民營企業。
有限合伙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一,獨資和合伙的區別
1.個人獨資法人變更所需資料:不具備法人資格,沒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是獨立的民事主體,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投資者:①投資者為自然人;2投資者承擔無限責任;3禁止從事營利性活動的人員不得作為投資者,不得在企業名稱中使用“有限”、“有限責任”、“公司”等字樣
2.合伙企業:投資者只能是中國公民,兩個以上合伙人可以以現金、實物、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出資。投資者以個人身份以家庭財產出資的,應當在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中注明。在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后,合伙人也可以通過勞務為企業事務管理做出貢獻。他們可以自己管理企業事務。也可以委托或聘請其他人負責企業的事務管理,但企業內部限制不得反對解散不知情的善意第三方企業后的財產清算順序:①欠職工的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二)欠稅。3 .其他債務(其余歸投資者所有)1、合伙企業所欠的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二)合伙企業所欠稅款。③合伙企業債務;(4)返還合伙人的出資(尚有盈余,按約定在合伙人之間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