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商投資企業的變化可分為四種類型:
(一)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變化
中外合營者共同投資經營的企業,按投資比例分擔風險和損益。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國投資者在企業注冊資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業采用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形式,也稱合資企業。
(2)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變化
中外合作者通過合作企業合同約定各自權利和義務的企業。其主要法律特征如下:(1)對外國投資者在企業注冊資本中的份額沒有強制性要求;企業采用靈活的組織和管理、利潤分配和風險負擔,也稱為契約式合資企業。
(3)外商投資企業的變更
企業的全部資本由外國投資者投資并擁有,不包括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在中國設立的分支機構。
(四)外商投資合伙企業的變更
兩個以上外國企業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合伙企業,以及外國企業或者個人與中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合伙企業。
2.外商投資企業變更或設立申請經審批部門批準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營業執照的期限是多久?
新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應當自批準之日起90日內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設立登記手續。外商投資企業應當自批準之日起30日內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逾期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向原外資審批機關報告,確認原批準文件的有效性或者另行報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