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稅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研究:從法律角度來看,避稅可以分為有法律意識的避稅和有反法律意識的避稅;根據避稅所涉及的稅收環境,可分為涉外避稅和國際避稅;根據避稅所針對的稅收法律法規,也可分為特定條款避稅、彈性條款避稅、不特定條款避稅和矛盾條款避稅四種類型。
。
(1)避稅和娛樂活動及其結果符合稅法的法律意識,不消極影響或削弱稅法的法律威望,也不消極影響或削弱稅收的功能作用,如納稅人的利益
有納稅門檻的避稅等。
(2)具有反法律意識的避稅與稅法的法律意識相悖。它是利用稅法的嚴重缺陷進行反直接影響和反控制的行為,但也對稅法的法律威信產生了負面影響或削弱。
避稅的本質是納稅人在履行其應盡的法律義務時,運用稅法賦予的基本權利并對其進行政治保護的方式。避稅不會,也不會,也永遠不會履行法律
明確界定責任,避稅不是對法定責任的抵制和對抗。
必須指出的是,避稅是納稅人應該享有的一項基本權利,即納稅人無權根據法律的“不許可”做出選擇和決策。國家針對避稅和娛樂活動規避的不完善的稅法,
采取合理的修改和變更政策也是國家的基本權力,這是國家打擊避稅的唯一準確的必要性。如果你用非法律手段去做法律缺陷手術,你只會帶來
許多負面影響。因此,國家不能以總統令、政策、軍紀、理性甚至輿論等手段來認可、削弱、譴責避稅行為。退一步說,即使你不承認避稅是有資格和服從的
法律保護的經濟發展行為改變公司,但絕對是不違法、不會被脅迫的經濟發展行為?!皼]有法律是明確的”,這是法律制度的基本規則。
根據避稅涉及的稅收環境進行分類
(1)
外國避稅
。涉外避稅是納稅人利用涉外稅法提供的前提和可能的避稅??偟膩碚f,在國外避稅比在國際避稅容易。
(2)國際避稅。國際避稅比國外避稅更廣泛、更簡單。一旦納稅人的避稅和娛樂活動存在一些涉外環境因素,則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的稅收管轄權造成的
密切接觸構成國際避稅,即國際避稅是在不同的納稅條件(邊界)下的避稅。國際避稅造成的因素很多。站在納稅人的角度,當然是為了追求中小企業(公司)的利益
快跑。從客觀條件來說,主要是因為各國制度(稅收管轄權、稅收、獲利機會等)的差異。),稅收的國際協調不足,兩國政治、經濟發展和稅收也不協調。
合伙人和協議不一樣。一些國家制定了一些具體的外商投資稅收政策,以促進外商投資對本國經濟的發展。此外,各國稅收征管的平均幅度都是針對中國的
國際避稅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機會。
根據避稅所針對的稅收法律法規進行分類
(1)利用特定條款改變避稅行為。是針對某個工程項目,某個公司在稅法上改錢,納稅人選擇對自己有利的細節和方法,比如付款期限,折舊方法
、庫存定價方法等。
(2)靈活條款避稅。針對稅法中某些條款的僵化,納稅人要根據自己的理解去執行。
(3)利用未指明的條款避稅。針對稅法中過于抽象和簡單化的條款。納稅人根據自己的理解,從有利于自己個人利益的角度做準備。
(4)利用矛盾條款避稅。它針對的是稅法的對立和武裝沖突的細節,納稅人會使自己的決策者受益。上述部分避稅行為可以讓納稅人永遠變現
長期避稅(只要稅法不修改)會給中小企業帶來長期利益;其他的只是讓納稅人利用時差,繼續推遲支付責任(遞延稅款抵減首先出現在國際會計中)
,這樣納稅人就可以獲得運營資金的好處,因為這等于中小企業從中央政府獲得無息貸款來改變公司。而且,永久避稅的個人利益也可能轉化為暫時的個人利益,比如國家的現期
稅法已經修改,永久避稅的個人利益已經追溯。因此,中小企業應根據各種前提隨時關注情況的變化,并將其應用于所有可能的避稅方法中來尋求企業
行業個人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