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股東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暫行辦法:
間接轉讓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所稱國有股東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間接轉讓是指國有股東因產權轉讓或增資擴股等原因導致其經濟性質或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的行為。 第三十六條 國有股東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間接轉讓應當充分考慮對上市公司的影響,并按照本辦法有關國有股東協議轉讓上市公司股份價格的確定原則合理確定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價格,上市公司股份價格確定的基準日應與國有股東資產評估的基準日一致。國有股東資產評估的基準日與國有股東產權持有單位對該國有股東產權變動決議的日期相差不得超過一個月。 第三十七條 上市公司國有控股股東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發生間接轉讓的,應當聘請在境內注冊的專業機構擔任財務顧問,并對國有產權擬受讓方或國有股東引進的戰略投資者進行盡職調查,并出具盡職調查報告。 第三十八條 國有股東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間接轉讓的,國有股東應在產權轉讓或增資擴股方案實施前(其中,國有股東國有產權轉讓的,應在辦理產權轉讓鑒證前;國有股東增資擴股的,應在公司工商登記前),由國有股東逐級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核批準。 第三十九條 決定或批準國有股東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間接轉讓,應當審查下列書面材料: (一)國有股東間接轉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請示; (二)國有股東的產權轉讓或增資擴股批準文件、資產評估結果核準文件及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經批準的國有股東產權轉讓或增資擴股方案; (四)國有股東國有產權進場交易的有關文件或通過產權交易市場、媒體或網絡公開國有股東增資擴股的信息情況及戰略投資者的選擇依據; (五)國有股東的國有產權轉讓協議或增資擴股協議; (六)國有股東資產作價金額,包括國有股東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作價說明; (七)上市公司基本情況、最近一期的年度報告及中期報告; (八)國有產權擬受讓方或戰略投資者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 (九)財務顧問出具的財務顧問報告(適用于國有控股股東國有產權變動的); (十)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十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收起答案 上市公司國有股東轉讓股份管理暫行辦法:國有股轉讓需要什么情況才能進入國有產權交易所?可以直接轉移 騰訊眾創空間根據國有股東轉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國有股東轉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行為,推動國有資源優化配置,防止國有資產損失,維護證券市場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378號)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國有股東,是指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有關機構、部門、事業單位等。 第三條 國有股東將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通過證券交易系統轉讓、以協議方式轉讓、無償劃轉或間接轉讓的,適用本辦法。 國有獨資或控股的專門從事證券業務的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轉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第四條 國有股東轉讓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應當權屬清晰。權屬關系不明確和存在質押、抵押、司法凍結等法律限制轉讓情況的股份不得轉讓。 第五條 國有股東轉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符合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規定,符合國家或地區的產業政策及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戰略性調整方向,有利于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 第六條 國有股東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的價格應根據證券市場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價格確定。 第七條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國有股東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的審核工作。 中央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有關機構、部門、事業單位轉讓上市公司股份對國民經濟關鍵行業、領域和國有經濟布局與結構有重大影響的,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報國務院批準。 地方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有關機構、部門、事業單位轉讓上市公司股份不再擁有上市公司控股權的,由省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核。 在條件成熟時,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應按照《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的要求,將地方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有關機構、部門、事業單位轉讓上市公司股份逐步交由省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核。 收起回答其他回答:就是這個規定——上市公司國有股東持股轉讓管理暫行辦法。查看原始帖子>:>; 請通過
【/s2/】國有股東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國有股東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國有股東持有上市公司...
母公司實際控制人變化其他答案:例如,SASAC將國有股轉讓給另一家國有企業或中央國有企業,反之亦然。即國有控股股東之間的轉讓有利于股權清晰。
【/s2/】國有股東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暫行辦法:國有資產自由轉讓的條件是什么?只能分配給獨資公司嗎?
首先結論很明確:不會。
我們先來看看國有資產無償劃轉的基本法,《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管理暫行辦法》(國資發產權[2005]239號):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是指企業國有產權在政府機構、事業單位、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之間的無償轉移。
國有獨資公司作為劃入或劃出一方的,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有關規定。
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授權其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國資監管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以下統稱所出資企業)及其各級子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適用本辦法。
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無償劃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注:《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管理暫行辦法》在此將“企業”和“公司”分別列出,而不是將“企業”作為“公司”的上位概念。這里的企業是指依照《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工業企業。作為國有獨資企業,也可以是國有資產無償劃轉的主體。
此外,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了《關于推進2014年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通知》(國資發產權[2014]95號),通知第三條明確規定:
三、國有全資企業之間或國有全資企業與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之間,經雙方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其所持股權可以實施無償劃轉。具體程序按照《國有股東轉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暫行辦法》(國資委證監會令第19號)、《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管理暫行辦法》(國資發產權〔2U05:239號)的規定辦理。應注意“國有獨資企業”的表述,它不同于國有獨資企業和國有獨資公司。國有獨資企業或者國有獨資公司只有一個股東或者投資者。國有獨資企業是指即使企業有多個股東或投資者,但追溯起來,實際股東或投資者仍然只有一個SASAC。
當然,《關于推進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有關事項的通知》中有一個bug,就是在描述國有獨資企業時使用了“國有獨資企業”的概念,在描述國有獨資企業時也使用了“國有獨資企業”和“國有獨資公司”兩個概念?!皣歇氋Y公司”不能無償轉讓嗎?這不是很科學...
綜上所述,國有資產的無償劃轉可以在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獨資企業之間進行,而不僅僅是向國有獨資公司進行。國有獨資企業是否包括國有獨資公司還有待商榷。個人認為,國有獨資企業和國有獨資公司無償劃轉沒有本質區別,應該包括在內。
國有股東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暫行辦法:國有股東間接轉讓上市公司股份流程
《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監督管理辦法》國有股東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間接轉讓,是指國有股東因國有產權轉讓或增資擴股,不再是政府部門、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境內國有或獨資企業;或上述單位或企業獨家持股比例超過50%,或總持股比例超過50%,且其中一家為最大股東的境內企業;或上述企業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國內各級獨資或獨資企業的行為。如2017年初,河南能源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將銀鴿集團100%的國有產權轉讓給深圳奧盈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導致銀鴿股份間接轉讓(600069)。
(1)上市公司股份間接轉讓流程圖
注:由于國有股東產權持有人通過協議間接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的過程與國有股東通過協議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的過程大致相同,以上數字不再重復。
(二)上市公司間接轉讓股份提交的工作程序和材料
第一步:國有股東履行內部程序
國有股東擬定產權轉讓(增資擴股)方案,進行可行性研究,內部審核形成書面決議。同時通知上市公司作出提示性公告。涉及國有控股股東的,應當通知上市公司申請停牌。
第二步: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單位)和/或同級人民政府的預核準
經省人民政府授權,地級以上市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或者省級以上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負責對國有獨資企業的產權轉讓/增資進行審查。其中,國家因產權轉讓/增資等原因不再擁有被投資企業(或上市公司)控股權的,由國有資產監督機構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
第三步:對國有股東進行清產核資、財務審計和資產評估,并履行評估審批手續
國有股東產權持有單位聘請審計機構和評估機構對國有股東資產進行審計和評估,必須經同級國有資產監督機構批準;如果國有股東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還必須聘請財務顧問。財務顧問應當就上市公司股份轉讓方式、價格以及股份轉讓對國有股東和上市公司的影響發表專業意見;對擬受讓方進行盡職調查并出具盡職調查報告。
第三步:間接轉移法
第一類:通過證券交易所上市轉讓(增資)
1.國有股東產權持有單位在財務顧問協助下,制定產權轉讓(增資擴股)方案,確定受讓方(或增資方)的征集條件;
2.在產權交易所履行產權交易手續;
3.根據財務顧問對潛在受讓方(或增資方)的盡職調查和選擇標準,由國有股東的產權持有人選擇最終受讓方(或增資方),產權持有人與受讓方(或增資方)簽訂產權轉讓(或增資擴股)協議,同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4.交易所辦理產權轉讓核銷前,必須報國有資產監督機構和/或同級人民政府審批。
間接轉讓國有股東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必須向國有資產監督機構和/或同級人民政府提交書面材料:【/br/】【/br/】(1)產權轉讓或增資擴股的決定文件、資產評估結果的批復、備案文件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經批準的產權轉讓或增資擴股方案;
(三)受讓方或投資方的征集和選擇;
(4)國有產權轉讓協議或增資擴股協議;
(五)國有股東資產定價金額,包括國有股東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定價說明;
(六)受讓方或投資方的基本情況及上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
(7)財務顧問出具的盡職調查報告(適用于國有控股股東國有產權變動);
(八)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經國有資產監督機構和/或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通知上市公司進行信息披露。
第二類:非公開協議轉讓,其過程是指東非國有股公開轉讓協議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的過程。
第三類:采用非公開協議增資,其流程參照《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中關于非公開協議增資的規定執行。
第四步:國有股東產權持有單位收取轉讓收益或國有股東收取增資擴股資金
第五步:辦理國有獨資企業產權轉讓交易審核和產權變更登記
第六步:在證券清算登記機構變更證券賬戶標識或變更股東賬戶
(3)關注的事項
問題一:國有股東資產評估基準日有什么特殊規定?
答:確定上市公司股份價值的基準日應與國有股東資產評估基準日一致,基準日與國有股東直接產權持有人作出產權變動決定的日期相差不超過一個月。
問題2:如何確定上市公司股票的價值?
答:上市公司股票價格不得低于以下兩項中的較高者:
1.公告日前30個交易日日加權平均價格的算術平均值;
2.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
問題三:產權轉讓價格有什么特殊規定?
答:轉讓價格原則上一次性支付;金額大的可以采用分期付款,首付不低于30%,余額一年內結清。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轉讓方支付延期付款利息,并提供法律擔保。
國有股東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暫行辦法:國有股東自由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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