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周邊地區)注冊的企業,近三年內通過獨立研究、轉讓、捐贈、并購等方式,或者通過獨占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公共服務)的技術擁有獨立的著作權,期限在五年以上;
(二)產品(公共服務)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明確界定的范圍;
(3)企業前夕具有大專學歷的研發人員占職工總數的10%以上;
(4)企業為獲取科技進步新知識(不含文化和自然科學),將創造性應用于科技進步新知識,或對新技術、新產品(公共服務)進行實質性改進而停止研究、開發和娛樂活動,近三個財政年度研究開發總支出占銷售總額的比例如下
要求:
1.近一年銷售額在2億元以下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2.近一年人均銷售額2萬的企業,比例不得低于3%。
其中,全國企業發生的研發費用總額占研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企業注冊不滿三年的,按照具體經營管理期限計算;
(5)高新技術產品(公共服務)收入占企業前夜收入的60%以上;
(六)企業的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科研成果轉化能力、自主版權數量、銷售及凈資產增長情況等。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證管理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首先,企業根據《識別必需品》和《管理指引》進行高自我評價,初步判斷是否滿足識別前提條件的要求。
二、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注冊離岸公司行業認定管理網”,按要求填寫“企業注冊登記表”,并通過通訊方式報送認定機構。
三、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網”,按要求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表》,函告認定機構,并向認定機構提交書面材料。
四、評審機構在收到企業申請材料后,從專家庫中至少選擇5名評審研究人員(包括不少于60%的新技術研究人員和至少1名注冊最多的離岸公司的財務研究人員)組成工作組。進行審計
五、評審機構根據工作組的評審意見,對申請企業的申請材料進行綜合評審(可視部分企業情況進行探索和核實),提出認定企業名單,報領導小組備案,報送的周不得晚于每年11月初。
六、經認定備案的企業名單,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網”上公示。出現這種情況,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交領導小組辦公室,由評審機構進行核實和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可以對備案企業進行隨機抽查,將存在問題的企業移交認定機構進行核查,并提出處理建議。
以上是在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前提下,對注冊離岸公司的認定程序的詳細介紹。從以上細節可以看出,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程序非常簡單。高新技術企業對于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具有許多絕對優勢。所以,如果不熟悉相關程序,沒有明確的規定,應該申請高新技術企業代理公司。好了,邊肖的分享到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