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度報告的主題。
各類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公司、信用公司子公司或分公司、非公司機構、非公司機構分公司或事業單位、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等。),貧困農民專業知識成員,群體工商戶。
二、年度報告的法律責任
年度報告主體應當對年度報告統計數據的可信度、及時性和合法性負責。偽造年度報告、不報或者謊報年度報告的統計數據和情況的,經登記管理機關核實后,依法列入異常經營事件名錄。
三、不履行年度報告責任的處罰及理由
(a)受試者被列入黑名單。未依法履行年度報告公示責任的主體,由登記管理機關列入“非正常經營(穩定狀態)”名單;列入《目錄》3年未遷出的,被依法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企業數據公示系統將主要金融機構的管控記錄向社會公示。
(2)造成不正當的企業信用記錄。這個記錄總有一天會記錄在企業的個人財產中,需要降低企業的信用。企業信用記錄越不當,企業信用越差,直到沒有金融機構。
(3)企業受到限制。列入黑名單的企業(包括非正常經營企業名單和嚴重違規企業名單)將受到以下限制:
1.難以做支付、轉賬等金融機構日常業務和投資業務的;
2.將難以辦理相關機構的行政事務審批手續;
3.在政府代理采購、國有企業土地出讓、招標投標及相關“評優”等管理工作的各個領域,都將被禁止;
(四)直接影響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的一項信用。高級管理人員(法人、常務董事、董事、總經理等)的個人信用。)被列入黑名單的企業(包括非正常經營企業名單和嚴重違規企業名單)將受到影響。上述工作人員將被列入社會一人信用信息黑名單,限制或禁止購買杭州公司注冊的貨車硬臥單程票、機票以及高端娛樂活動的消費者。
企業年度報告是企業營業額、收入等經營狀況依法發布的新聞稿。任何未能上報的企業都將受到法律的懲罰。拖得越久,處罰越重,企業隨時不被撤銷。因此,企業管理者必須重視企業年報的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