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會應當作出減少資本的決議,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必須經選舉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大股東通過。
1.股東大會決議的具體內容如下:公司減資后的注冊資本。減資和債權人個人利益安排后的資產負債表。修改公司章程的有關事項。大股東融資及其比例變化。
2.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和個人財產表。
3.通知或宣布債權人。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刊上公告。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30日內,債權人未收到申請書的,自公告之日起第4日和第9日,無權要求公司在南通公司登記內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
注:公司減資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限額。
4、辦理減資登記手續。自登記之日起,頒布減資。
1.公告45天后的資產負債表(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2.后期驗資調查報告
3.許可證檔案副本
4.新章程、新股東會決議和舊章程
5.大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如有法人股,需提供法人股許可證復印件
6.報紙和期刊的副本和影印件
7.減資前金融機構報表
8.最近的驗資調查報告
注意:復制材料必須加蓋公司印章
工通通公司登記部門的注冊資本不一樣,可以變更,但無論是減少注冊資本還是增加注冊資本,都要到公安部門增資或者
否則會對公司的可持續發展產生負面影響。以上是上海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程序及所需材料。如有疑問,歡迎來到掘金企業服務部詳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