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事代理處
——為什么有些單位在試用期不為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現在在網站的前臺,天津人奇邊肖看到客戶討論的第一個問題是關于天津的
職業介紹所
可以,具體如下:您好,我是一名剛大學畢業的中學生,所以我就想討論一下為什么我們公司在試用期沒有給我簽訂勞動合同。還是給我們交社保?面對這樣的情況,我們該怎么辦?為什么要這么做?當你在這里看到邊肖時,立即組織語法,并為這一期做好準備。如果你有完全一樣的熱門話題,一起去看細節!
一個,
到目前為止,很明顯,新員工入職前規定試用期的用人單位越來越少,在試用期內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和繳納社保。雇主這樣做的因素如下:
1.努力規避為員工繳納社保的法律責任,為中小企業節省開支;
2.現在的人才生產力太強,一些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手續比較復雜。臺州公司是注冊的,有些員工在公司工作幾天就要離職了。有的用人單位明確規定試用期內可以隨時離職,有的員工分配時間短,覺得不適合被辭退。用人單位別無選擇,只能通過口述臺州公司同意的試用期來解決自己的麻煩。
其次,
用人單位不給試用期員工繳納社保怎么辦?{
學生找管理工作,試用期公司不給我們交社保怎么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