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圍繞“中國好聲音”版權之爭還在繼續,日前,《thevoiceof……》版權方荷蘭Talpa公司首席執行官PimSchmitz在北京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目前《thevoiceof……》已經與唐德影視實現版權授權,燦星制作更改節目LOGO、籌備新一季《中國好聲音》的一系列行為都是違規的,Talpa將在6個月的時間內協助唐德制作全新版本的《thevoiceof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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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2年《中國好聲音》季開始,Talpa公司與燦星制作進行了四年合作,使《中國好聲音》成為目前中國首屈一指的音樂選秀節目,雙方卻于今年年初分道揚鑣,Talpa公司將《thevoiceof……》轉授給唐德影視。對于此次“分家”,雙方各執一詞,Talpa和唐德認為這是合約到期后的正常轉約行為,而燦星方面則表示Talpa單方面撕毀合約。
針對燦星的說法,PimSchmitz昨天回應媒體表示,Talpa公司已與64個國家簽署了《the voiceof……》版權合同,其中都規定了當合同到期后,雙方存在著兩到三個月的時間對下一步的合作進行談判。但當進行續約談判時,“星空傳媒(燦星母公司)提出了不可思議,甚至非?;恼Q的要求,沒有辦法讓我們雙方達成一致?!彼J為,當雙方未在續約上取得一致后,合約已自動失效,Talpa重新選擇唐德影視為合作伙伴是遵照合約行事的。他同時對燦星方面關于《好聲音》的一系列舉動,包括注冊“好聲音”商標、改動“V”形LOGO、籌辦新一季《中國好聲音》等行為提出了異議,認為目前燦星已無授權,上述行為均已涉及侵權。
PimSchmitz透露,Talpa公司針對燦星侵權在香港提起的訴訟已獲得勝訴,采取的措施是臨時的禁止令。此外還向法院提出了仲裁,可能需要8到12個月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