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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作為歐洲大陸之外的島國,大英帝國一直跟歐盟的其它小伙伴們畫風不大一致。他們不用歐元,不是申根簽證國,也不屬于大陸法系。明天他們終于要玩兒一把大的:脫歐(BREXIT)!6月23日,英國將舉行一場載入史冊的公投,以決定脫離還是留在歐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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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不去討論這場公投所暴露的問題和它背后的深層原因,只說一個問題:如果英國真的離開了歐盟,其涉及知識產權的事務將何去何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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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法律層面:英國現行的知識產權立法與歐洲大陸一致性較高,為避免“脫歐”后的法規真空期,還需要將歐盟的尤其與知識產權和生命科學(特別是涉及藥物類的)相關的法規轉換和整合到英國法律體系中,此外,以歐盟法令為基礎的相關英國國內法也需要重新審閱。整體上來說,英國的立法層面不會有很大變化,但是在判例法層面,英國的法官無疑將會在法律的解讀上有更大的自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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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商標和外觀設計:(首先,為不知情的小伙伴普及一下:外觀設計在歐洲并非一種專利,而是更類似于注冊制的商標)由于歐盟商標體系是在歐盟的框架下定義的,因此“脫歐”后,鑒于英國將不再是歐盟成員國,歐盟商標將不會再在英國當然有效。但是預計會通過過渡條款,來允許商標持有人將已注冊的歐盟商標轉換為英國注冊商標而在英國境內繼續獲得保護。在這方面,歐盟外觀設計與歐盟商標非常類似,也將不再能當然在英國產生保護效力。此外,只在英國使用的歐盟商標,將不再能以英國境內的使用來維持該歐盟商標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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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專利:相反,由于現行的歐洲專利是在歐洲專利公約(EPC)的框架下定義的,因此“脫歐”后,英國作為EPC的簽約國,還將留在歐洲專利體系中。歐洲專利授權后通過在指定國家的生效程序,就生效為該國的國家專利,因此可以認為“脫歐”之后對歐洲專利的英國分支不會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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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統一專利:雖然還沒有生效,但是新的歐盟統一專利將僅對歐盟國家開放。因此,一旦“脫歐”,生效為歐盟統一專利的歐洲專利將不能在英國獲得保護(當然,專利權人完全可以選擇同時生效為歐盟統一專利和英國專利來解決這個問題)。同時,英國也將無法參與統一專利法院(UPC)的建立,原本要落戶倫敦的統一專利法院的醫藥化學分部也只能另擇良木。更關鍵的是,英國“脫歐”將嚴重拖延歐盟統一專利制度的進程,甚至可能完全打亂原計劃。因為按照原計劃,需要13個歐盟成員國(包括英、法、德三國)簽署UPC協定,才能生效。如果英國退出歐盟,可能由意大利接替它成為必須簽署的三個國家之一。雖然目前來講,英國的簽署是UPC協定生效的前提條件之一,但是業內普遍認為,不論英國公投的結果如何,該協定最后都會繼續推行,盡管需要大量的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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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簡單講,“脫歐”之后,英國就不再是歐盟司法體系的一部分。那么可以理解,英國的法院將不再能夠以歐盟的權利(如歐盟商標和外觀設計等)為基礎(在英國不存在了嘛)頒發泛歐盟的侵權禁令。這些權利的權利人將必須在英國和歐盟分別提起侵權訴訟程序,這無疑會大大增加維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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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而言,對于知識產權的權利人和從業者來說,實務上的影響大概不會馬上體會到,畢竟已經在英國生效的歐盟知識產權權利也不可能立即廢止,而是至少會有2年左右的過渡期,以允許權利人轉換相關權利、重新構建知識產權組合包、優化維權策略等等。